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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指与任何商品或服务有关的商标,对于使用该商品或接受该服务的广大公众来说,该商标已成为驰名商标,以致将该商标在其他商品或服务上的使用很可能被视为表明在贸易过程中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这些商品或服务与在前述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的人之间存在联系。
第 11 条第(6)款和第 11 条第(7)款规定了认定商标为驰名商标的相关因素: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或认可,包括在印度因推广该商标而获得的了解——考虑到实际或潜在消费者的数量、参与分销渠道的人员数量、处理商品或服务的商业圈;
该商标的使用或推广(包括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宣传和展示/展览)的持续时间、范围和地理区域;
任何印度商标申请或注册的期限和地理区域(以反映使用或注册的程度);
成功执法记录
第 11(8)条规定,任何法院或注册官认定在印度至少一个相关公共领域中驰名的商标,应被视为根据该法注册的驰名商标。
第 11(9) 条明确规定,在印度使用、在印度或国外注册、在印度或国外申请商标、商标在印度或国外驰名,不应作为确定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的先决条件。
第 11(10)条规定保护驰名商标免受相同或类似商标的侵害,并将恶意作为决定异议程序的相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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